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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起,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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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起,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

6月1日起,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

5月(yuè)23日,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《关于(guānyú)高考、中考期间噪声管控的公告》。

2025年(nián)高考(gāokǎo)、中考即将举行,为广泛汇聚全社会力量(lìliàng)共同“绿色宁静护考”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江苏省环境(huánjìng)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有关规定,现将全市高考、中考期间噪声管控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控制时段、范围和措施(cuòshī)

1、2025年(nián)6月1日至6月19日,每日(měirì)午间12:00至14:00,夜间21:00至次日上午7:00,全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区域禁止进行(jìnxíng)任何产生噪声(zàoshēng)、振动的建筑、拆除、装修等施工作业(zuòyè)和使用音响器材的娱乐、健身、商业等活动。除紧急抢险、抢修外,各级住建部门暂停出具夜间施工证明。

2、2025年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16日至19日高考、中考进行期间,全市所有高考、中考考点和考生集中住宿点,以及有高三、初三学生在校晚自修的初高中(chūgāozhōng)学校周围300米(mǐ)范围内(nèi),全天禁止(jìnzhǐ)进行任何产生噪声、振动的建筑、拆除、装修(zhuāngxiū)等施工作业和使用音响器材的娱乐、健身、商业等活动。

中高考期间,各级生态环境、住建、公安、交通、城管、文旅等部门,将依职责协同加强(jiāqiáng)值班值守、巡查执法和(hé)信访调查,依法查处各类噪声污染(zàoshēngwūrǎn)违法行为。

1、请全市各企业事业单位、建设施工单位、个体工商户和(hé)广大人民(rénmín)群众共同支持配合,自觉落实“绿色宁静护考”社会责任和各项噪声控制措施,合力(hélì)保障中、高考顺利举行。

2、各(gè)建设、施工(shīgōng)、监理单位要提前合理安排工期,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中、高考期间的(de)施工噪声管理,严格落实各项静噪措施,防止和减少噪声对考生的影响。

三(sān)、举报电话:12345。

附:相关部门噪声巡查监管职责分工(fēngōng)

2025年(nián)5月23日

相关部门(bùmén)噪声巡查监管职责分工

依据《市政府办公室(bàngōngshì)关于明确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〉等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部分条款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》(扬府办发〔2023〕45号)规定(guīdìng),各(gè)部门职责分工如下:

1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辖区内中、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的统一监管,筹划制定总体工作方案,协调同级相关部门合力落实(luòshí)各项噪声污染控制措施(kòngzhìcuòshī);具体(jùtǐ)负责工业噪声污染、商业经营场所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固定设备(高音喇叭除外)产生的社会生活(shēnghuó)噪声污染的巡查控制、信访(xìnfǎng)处置和监管执法。

2、住建部门(bùmén)具体负责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巡查控制、信访(xìnfǎng)处置和监管执法。

3、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商业经营场所和(hé)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高音喇叭产生(chǎnshēng)的社会生活噪声,以及其他(qítā)社会生活噪声的巡查控制、信访处置和监管执法。

4、交通运输、城管、文广旅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,加强中、高考期间的现场巡查(xúnchá)执法,积极(jījí)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噪声控制措施。

6月1日起,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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